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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2024140号】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一期) 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来源:http://ggzy.pds.gov.cn/jsbcpdss/74653.jhtml 发布时间: 2024-03-28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项目编号:平采招标-2024-8

2、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一期) 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321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4、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4110840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2、原采购信息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其他  4、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作为预付款,作为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费用;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本项目竣工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

变更为:

第一章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其他  4、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作为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费用;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本项目竣工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

3、更正日期:2024325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时,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2.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各投标人可以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05   0375-2633976

四、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长安大道东段建设大厦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375-263367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恒益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南环路火车站西侧良基地产5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03757010770  17698266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 17698266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