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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2024229号】平顶山市卫东区吴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变更公告(一标段)

来源:http://ggzy.pds.gov.cn/jsbcpdss/76363.jhtml 发布时间: 2024-06-05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平公资建2024229号;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吴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6月3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4、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9时00分。

5、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2.原招标信息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六个标段:

一标段:5、9、14、15、20、21、24-28号楼工程总承包EPC

3.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方之间的分工;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本次投标中标后,将及时、足额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现金);

变更为: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六个标段:

一标段:5、9、14、15、20、21、24-28号楼工程总承包EPC,包括2栋34F(不高于100米)、1栋33层(不高于100米)、8栋7F、2000万元以下人防工程

3.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方之间的分工;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标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20日内到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农民工工资保和社会保障局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账或电汇证金或保函)。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人社部门从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以划支。

新增:注:若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2024年6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时,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2、各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05

四、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平顶山市天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938961028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7537103005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建筑科技产业园8楼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