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2024257号】平顶山市公安局平顶山市监管中心(平顶山市看守所、平顶山市拘留所、平顶山市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一期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公安局平顶山市监管中心(平顶山市看守所、平顶山市拘留所、平顶山市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一期工程施工项目(项目代码:2301-410400-04-01-286692)已由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平发改审服{2023}32号批准建设。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公安局平顶山市监管中心(平顶山市看守所、平顶山市拘留所、平顶山市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一期工程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一期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西环路与平煤铁路专用线东南侧;
2.2 建设规模:平顶山市监管中心(平顶山市看守所、平顶山市拘留所、平顶山市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37634.23平方米(约206.4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73271.95平方米,其中一期施工规划建筑面积39674.22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平顶山市公安局平顶山市监管中心(平顶山市看守所、平顶山市拘留所、平顶山市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一期工程施工项目,规划建筑面积39674.22平方米,包含看守所监区、看守所AB门及羁押受理用房、岗楼及监墙、医疗收治所、食堂及洗衣房、2#配电房、锅炉房及垃圾暂存间、室外工程,共八个单项工程,专业涉及建筑装饰、给排水、电气、弱电、暖通、消防、室外铺装、信息化安防系统、管网及绿化,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4工程概算:约1.8亿元人民币;
2.5 计划工期:42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工程质量:执行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书);
3.3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或副高级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3.4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交纳的有效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的网上查询页截图或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的基本养老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以上人员在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均不得更换,须提供不更换承诺书;
3.5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度(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若企业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未完成,则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6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信用信息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至投标截止日(含当日)期间查询,若有不良记录,取消其中标资格;
3.7 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定,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方式:
4.1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7月7日(下载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24:00);
(2)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EGP版本招标文件。
(3)投标企业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EGP招标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于系统内无法上传。
(4)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 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 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8日上午9时20分,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平顶山)》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公安局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0375-3222131
招标人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路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东明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名门国际中心21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王女士
电 话:0375-4995888
邮 箱:guoxinzhaobiao126@126.com
监 督 单 位: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5-26339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