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2024307号】平顶山市新华区香山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关于新华区香山街道办事处筹备组香山街市场提档升级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华区香山街道办事处筹备组香山街市场提档升级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403-410402-04-01-928485)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26日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平新采招标-2024-8
2、项目名称:新华区香山街道办事处筹备组香山街市场提档升级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88.742381万元
最高限价:588.742381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属于城市支路,本项目香山街市场主线南起现 状 沥 青 与 砼路 面 交界 处 , 北 至 矿 用 铁 路, 道 路全 长330.705m,改造后路面宽度4.8米-14.5米,总体呈南北走向;支线西起主街道桩号 K0+216.593 处,东至现状南北向沥青路,支街道118.543 米,改造后路面宽度3.5米-9.2米,总体呈东西走向;工程内容包含市政道路路面升级改造工程、照明工程、雨水工程(最大管径DN1000)、污水工程(最大管径DN1000)、拆除工程;改造市场大棚及大门牌坊、门头装饰工程、沿街建筑外立面装饰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3、项目地点:平顶山市平顶山市新华区香山街道办事处筹备组石桥营村;
5.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5招标范围:市政道路路面升级改造工程、照明工程、雨水工程(最大管径DN1000)、污水工程(最大管径DN1000)、拆除工程;改造市场大棚及大门牌坊、门头装饰工程、沿街建筑外立面装饰内容(含项目概况的全部内容)。
5.6质量要求:合格;
5.7工期:45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同时提供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6、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中、政府采购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参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5日0点0分至2024年8月25日 23 点59分。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招标文件费用:不收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26日8时40分。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26日8时40分。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同时发布。
七、补充事宜
1、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2005462474W
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0375-7666036
八、招标方式:
1.采购人:平顶山市新华区香山街道办事处筹备组
联 系 人:白先生
电 话:13461206282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花香线
2.采购代理机构: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3373913377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3号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7号楼-4号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