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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2024315号】平顶山市卫东区十二矿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来源:http://ggzy.pds.gov.cn/jszbpdss/80573.jhtml 发布时间: 2024-08-27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卫东区十二矿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2020-410403-70-01-107556)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天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平顶山市卫东区十二矿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914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天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平顶山市卫东区十二矿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编号:SHZX-08-02

1.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十二矿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建设内容和规模平顶山市卫东区十二矿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包括供配电工程、供水工程等,总投资约38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3660万元。建筑面积约5.7万平方米。

供配电工程:平顶山市卫东区十二矿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A-04#A-06#地块供配电工程范围为居民住宅、商业、机动车位充电预留及公共、消防、配套公建设施、幼儿园用电。本工程内容:1、居民一户一表、商业一户一表、机动车位充电预留一户一表部分:自供电规划的开闭所电源下线点起,至一户一表集控计量表箱出线开关止;2、公共、消防、配套公建设施及幼儿园部分:自供电规划的电源下线点起至变压器低压柜出线开关止。建安费约2600万元。

供水工程:平顶山市卫东区十二矿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A-04#地块(含幼儿园)及A-06#地块居民住宅及相关商业、消防、绿化用水。设备、材料采购、施工、检测及项目完工后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移交,建安费约为1060万元。

2.2建设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东高皇街道高皇村

2.3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平顶山市卫东区十二矿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

2.4招标范围(包括建设内容和规模的全部内容):

项目概况中设计、采购、施工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

合格;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7工期:

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33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在建、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3.4 施工部分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3.5施工部分拟派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6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由施工单位提供即可。

3.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8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3.9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日期应在公告日期之后)。

3.10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文件有要求的资料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4)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3.1.7-3.1.9项要求。

3.11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1月以来至少1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注: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822日至 2024913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914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914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3、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4、监督单位:

名称: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05     0375-2633976

九、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标 人:平顶山市天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系 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5-8988121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东环路北段山水文苑小区47栋楼19号商铺

 

代理机构: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18838165212

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耿黄乡西玛大道456号新乡市科创孵化园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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