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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202564号】平顶山市新城区南宋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供电工程变更公告

来源:http://ggzy.pds.gov.cn/jsbcpdss/84944.jhtml 发布时间: 2025-03-03 浏览次数:1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HNHJ-20250115-GK

2、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南宋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供电工程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5年2月12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00001.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00001. 原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3月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文件下载截至时间变更为:2025年3月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5年3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3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更正内容:
4.1原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4、预算金额:42636805.39元,最高限价:42636805.39元
现变更为:预算金额:42636805.39元,最高限价:31616472.42元
4.2原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变更为: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原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00001. 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章)。
现变更为: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章)。
3)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4.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1、设计图纸及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2、工程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规定计量、计价;
3、定额套用《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定额套用《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1-31-2016)配套解释及相关文件;
4、本工程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规定足额计取,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垃圾外运运距自行考虑;
5、人工类指数、机械类指数、管理类指数执行豫建消技【2024】15号文第15期(2024年1~6月)价格指数;
6、材料价按《平顶山工程造价》2024年第5期指导价,不足部分按市场询价计入;
7、税金执行豫办标函【2019】193号文,采用一般计税法按9%计取。
现变更为: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1、设计图纸、质疑回复及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3、定额采用《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综合解释及其它相关的计价管理办法;
4、材料价格采用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服务中心发布的《平顶山工程造价》2024年第4期价格信息,不足部分采用郑州市同期价格信息,平顶山和郑州价格信息都没有的采用市场询价;
5、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规定足额计取;
6、税金执行豫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按一般计税法,税率按9%足额计取;
7、相关费用动态调整执行豫建标定【2016】40号文《关于发布<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动态调整规则的通知》、豫建消技(2024)15号文《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中心关于发布2024年1月至6月人工费、机械人工费、管理费指数的通知》。
4.5原招标文件中:招标控制价(含不可竞争费):  42636805.39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税):231381.57
规费(不含税):250177.08
增值税:3520470.17
暂列金额(不含税):3800000
暂估价(不含税):0

单位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费(不含税)

措施项目

其他项目

规费(不含税)

增值税

单价措施费(不含税)

其他措施费(不含税)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税)

暂列金额(不含税)

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含税)

公用部分

27724298.38

24293.97

81556.32

207300.67

3800000

0

219773.56

2885150.06

公共部分

6984978.28

8362.03

11287.59

24080.90

0

0

30403.52

635320.11

现变更为:

招标控制价(含不可竞争费): 31616472.42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税):122088.13元

规费(不含税):145581.2元

增值税:2610534.42元

暂列金额(不含税):2604872.52元

暂估价(不含税):0

单位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费(不含税)

措施项目

其他项目

规费(不含税)

增值税

单价措施费(不含税)

其他措施费(不含税)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税)

暂列金额(不含税)

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含税)

公用部分

19965091.35

22521.13

43165.76

99005.33

1996509.14

0

116300.13

2001833.36

公共部分

6083633.81

8112.94

10871.16

23082.8

608363.38

0

29281.07

608701.06

4.6、由于工程量清单有变动,原工程量清单作废,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工程量清单(见此变更公告附件)。

5、更正日期:2025年2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时,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2、各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5、监督单位:

监督人: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河南平新宏基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375-2288839 

地址: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复兴路与菊香路交叉口西南角1#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浩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9303751868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绿东村街道索克企业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9303751868 

2025年2月27日

 

 

供电工程招标文件(2.pdf

清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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