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用房及平顶山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次)废标公告
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对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用房及平顶山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的招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招标项目名称: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用房及平顶山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次)
1.2招标项目编号:pzc2013-2198Ag-31348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于2017年9月27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平顶山建设信息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招标项目基本概况:
3.1 项目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西路南侧菊香路以东,长安大道北侧、翠竹路以西区域。
3.2资金及资金来源:2095416.97元;财政资金;
3.3招标范围:客用垂直电梯4台,消防电梯2台,包括制造、供货、额定速度≥1. 60M、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以及与土建单位配合等一切内容。
3.4标包划分:本项目采购不划分标包;
3.5质量要求:合格
3.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3.7交货地点:指定地点;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四、评标信息:
4.1评标日期:2017年10月30日
4.2评标地点: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评标室
五、废标情况说明:
2017年10月30日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5位投标人首先进行了初步审查,经审查:
1、 韦伯电梯有限公司、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西继迅达(许昌)电梯有限公司三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第16页第10.1规定不符,评标委员会否决三家投标文件。
2、平顶山市沃尔德电梯有限公司、河南国基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两家投标单位未提供电梯制造商有关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
由于五家投标单位均未通过初步评审,本项目废标。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西段265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375-29706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和盛时代广场2号楼201室
联 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5-2223456 17788188111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本项目结果公示发布媒体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