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平顶山市稻香路(湛北路—建设路)施工施工中标公示
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对平顶山市稻香路(湛北路—建设路)施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 平顶山市稻香路(湛北路—建设路)施工施工
1.2、项目采购编号:PZC2016-6755Bg-65082
1.3、工 期:18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6、招标范围:稻香西路全长342.319米,红线宽度18米,稻香东路全长364.643米,红线宽度25米(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不含快速路)。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次招标公告于2016年11月3日同时在《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12月30日
评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中标信息:
第一名:
单位名称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伍佰伍拾叁万玖仟壹佰伍拾捌元玖角陆分 (小写)5539158.96 元 | |
得分 | 77.57 | |
投报工期 | 180日历天 | |
投报质量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姓 名 | 资格等级 |
崔敬业 | 一级 | |
项目组成人员 | 何小辉、王亚生、杨瑞、李平、耿骞、冯凯、李桂英 | |
业绩 | 平顶山市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开发路道路工程(叶宝路至神马大道),合同金额23478765.41元,中标时间2014年3月4日;平顶山市平安大道西延(K0+000~K0+940)工程,合同金额35505448.66元,中标时间2014年12月10日;平顶山市新城区复兴路(夏耘路-冬勤路)工程,合同金额20712714.28元,中标时间2015年2月7日。 |
第二名:
单位名称 | 河南省瑞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伍佰叁拾捌万柒仟柒佰肆拾叁元肆角伍分 (小写)5387743.45 元 | |
得分 | 76.26 | |
投报工期 | 180日历天 | |
投报质量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姓 名 | 资格等级 |
郭建付 | 二级 | |
项目组成人员 | 张航、郭建华、郭如艺、郭永超、岳志阳、郭爱金、侯军艳 | |
业绩 | 南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黄河路南延(信尘二路-李高路),合同金额32060628.69元,中标时间2015年8月10日;南阳新区信尘南二路、B3路南延道路建筑工程,合同金额40775851.66元,中标时间2015年1月5日;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信尘南四路(华耀城大道)、菱新路工程施工二标段,合同金额16436264.7元,中标时间2016年6月25日。 |
第三名:
单位名称 | 濮阳市华通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伍佰肆拾叁万叁仟叁佰贰拾贰元伍角伍分 (小写)5433322.55 元 | |
得分 | 75.3 | |
投报工期 | 180日历天 | |
投报质量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姓 名 | 资格等级 |
程兴社 | 二级 | |
项目组成人员 | 张素景、董玉峰、郑其祥、乔文如、宋会珍、付秋芹、董海霞 | |
业绩 | 南乐县产业聚集区道路改建工程,合同金额11646913.79元,中标时间2014年3月31日;台前县经六路(金水路-纬六路)拓宽改造工程,合同金额10305690.58元,中标时间2015年3月20日;濮阳市开州路北延及绿城路西延工程,合同金额11620947.76元,中标时间2013年4月2日。 |
其中:河南省盛达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不符,此投标单位形式评审未通过。河南青城建设有限公司无类似项目业绩;河南广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交有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新乡市大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投标单位名称不符;济宁市瑞华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豫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此四家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吉首市金厦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码040202003001、濮阳市万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码040203003001项目特征描述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此两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未通过。
五、中标公示发布媒介:《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六、注意事项: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截止至2017年1月10日17:30),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王先生联 系 电 话:0375-2633917
招标代理机构: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 电 话:0375-7670860 13939966323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