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监狱改扩建建设项目勘探、设计中标公示
河南圣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监狱委托,就平顶山市监狱改扩建建设项目勘探、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监狱改扩建建设项目勘探、设计
招标编号:PZC2017-3396Ag-69296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北渡乡南,是在平顶山市监狱原址上的改扩建,占地84亩,总建筑面积约36000平方米,其中包括监舍楼约13000平方米、习艺楼约11000平方米、罪犯伙房约2000平方米、家属会见及医院综合楼约3000平方米、禁闭室约150平方米、警察备勤楼约3000平方米、其他附属综合楼约2000平方米、安全警戒设施(监狱大门)约1700平方米及场地和配套设施等。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工程勘探
第二标段:工程设计
2.3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平顶山市监狱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及后续的相关服务(包括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等);
第二标段:平顶山市监狱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包括整体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及后续的相关服务(包括工程勘察配合、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
2.4服务周期:第一标段勘察周期20日历天;第二标段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公告于2018年1月5日起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
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2月9日
评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评标结果: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工程水文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2000元 勘察周期:2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王继周 证书编号:AY064100106
综合评审得分:87.82
项目组成员:韩发钧、张鹏、杜慧杰、王晓华、刘景、程晓飞、张大朋
业绩:平顶山市湛南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地质勘察工程;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席村、小刘东、姚庄、大王庄合村并城安置区地质勘探工程;郑州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郑州博物馆新馆项目勘察工程;郑州市白沙、刘集安置区和市民中心勘察项目;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樊李棚户区勘察、郑东新区大雍庄社区A区、康庄社区A区勘察、基坑支护设计;南阳市中心城区2017年15年制完全学校建设项目一标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中核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60000元 勘察周期:2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刘恩锋 证书编号:AY144100482
综合评审得分:84.35
项目组成员:孙延军、王俊卿、邓小宁、李宁、闫成宏、朱建勇
业绩:融创城开瓏府2号地场地岩土工程勘察合同;郑州国际物流园区锦绣花园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测量;建业华谊兄弟电影小镇住宅项目(6-2地块及7-1局部地块);登封市外国语高级中学;鹤壁建业壹号城邦东地块;郑州市金水区张庄城中村(一期)改造项目;宝丰建业城项目二期地质勘察。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有色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79600元 勘察周期:2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卢培刚 证书编号:AY064100107
综合评审得分:65.00
项目组成员:刘超、李俊峰
业绩:郑东新区刘集02号安置区三期(豫兴家园)项目(勘察三标段);郑东新区桑林中学岩土工程勘察。
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因工程名称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按废标处理。
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开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660000元 设计周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王光水 证书编号:063301007
综合评审得分:85.23
项目组成员:陈侠、李青、江平、施卫东、阚立群、叶军、邱照成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625000元 设计周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戚志锋 证书编号:104401724
综合评审得分:76.49
项目组成员:邵松柏、蔡镇妹、吴敏应、徐国清、赵子云、李旺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易博联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750000元 设计周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范才平 证书编号:121300863
综合评审得分:72.73
项目组成员:刘文霞、曹洋洋、李晓静、岳丽雅、赵锡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监狱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5-7059076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北渡乡南平顶山市监狱
代理机构:河南圣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5-4939678 13693752277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鹰城广场东侧碧圃巷中段民政局三楼
各相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本公示发布媒体与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一致。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