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滨湖广场东侧土丘二期园林绿化工程 流标公示
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学院的委托,就平顶山学院滨湖广场东侧土丘二期园林绿化工程组织招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开评标会议,现就本次的开评标会议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工程名称:平顶山学院滨湖广场东侧土丘二期园林绿化工程
1.2招标编号:PZC2017-3553Bg-69453
1.3项目概况: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平顶山学院,绿化面积约15000平方米。
1.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绿化工程,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1.5投资规模:约129万
1.6质量要求:合格
1.7工期:40日历天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8年1月25日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建设信息网》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3月16日
评标地点: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四、评审结果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标小组按照评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进行了评审。经过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仔细学习和研究,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认真、科学、公正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过程如下:
1、平顶山学院滨湖广场东侧土丘二期园林绿化工程评委会在评审中,发现招标文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取费标准不一致,前后矛盾。对平顶山学院及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出具质疑函,详文“致:平顶山学院及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和条件”6.4.2规定,安全文明措施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57号文规定,而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费率为4.2%,二者矛盾。请给予明确书面答复。”
2、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给予回复“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费率4.2%为准。”
3、平顶山学院滨湖广场东侧土丘二期园林绿化工程评委会研究认为:该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的地方,涉及关键环节问题,前后矛盾,不能作为评标依据,使评标无法进行下去。代理公司的临时回复改变了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也不符合豫建设标【2014】57号文规定。
经研究,评委会成员一致同意:本次工程流标。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学院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未来路南段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57628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49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5-6177266 18637192612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流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本项目流标公示发布媒体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