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滍阳路东段(大香山路口一创新路东)道路景观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3-20 浏览次数:

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滍阳路东段(大香山路口一创新路东)道路景观工程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滍阳路东段(大香山路口一创新路东)道路景观工程

2、招标编号:2018-pxczc-18008

3、项目概况:全长约1900米,绿化带每边宽7.5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行道树栽植、道路景观绿化、文化景观、节点小品、雕塑、水系、铺装和市政配套设施(如公厕)等;

4、招标范围:一标段为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标段为本项目设计和施工、保修阶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于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14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城区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等网站上发布。中标公示亦在上述媒介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3月15日

评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评标信息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绿元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郑州绿元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河南中科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费报价:349000.00元      施工竣工结算价费率:90.1%

工期:设计期限:30日历天(含评审期);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综合得分:90.15

设计负责人:赵俊昌

施工项目经理:李公宗注册建造师证号:豫141070803473

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张丽英,施工员:王红伟,资料员:齐晓玉,材料员:张瑞环,质量员:李瑞香,安全员:冯翠敏

企业业绩:惠济区江山路景观绿化工程BT项目施工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超杰园林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河南超杰园林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河南人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费报价:349500.00元      施工竣工结算价费率:91%

工期:设计期限:30日历天(含评审期);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综合得分:83.23

设计负责人:李忠喜

施工项目经理:郑二厂注册建造师证号:豫141141520236

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李金辉,施工员:李征,资料员:张超慧,质量员:邓如意,安全员:冯永强,造价员:张小赛

企业业绩:河北廊坊华为公园景观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豫南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费报价:349500.00元      施工竣工结算价费率:89.4%

工期:设计期限:30日历天(含评审期);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综合得分:82.64

设计负责人:高玲

施工项目经理:苗超辉      注册建造师证号:豫141121312539

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黄西春,施工员:陈文涛,资料员:金艳丽,质量员:杨大伟,安全员:黄升,造价员:巩广辉

企业业绩:舒城县S317舒五路(干叉河段)森林长廊绿化工程

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投报费率:1.5%

综合得分:98.40

项目总监:霍效允   注册证号:41001240

主要管理人员:潘红卫、荣东红、张玉勇、孙双营、韩然

企业业绩: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蝶湖一期(中心区)景观绿化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创思特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投报费率:1.5%

综合得分:81.37

项目总监:韩广怀   注册证号:41001838

主要管理人员:张瑜、卫耕轩、魏洛军、徐青松、刘杰、梁国宁、陈周飞、魏亚超

企业业绩:福清市环城路道路两侧绿化带(龙江南路A段)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投报费率:1.6%

综合得分:66.99

项目总监:齐振杰注册证号:41009096

主要管理人员:魏在军、郭宗旺、刘媛、张春启、路永亮、郭培

企业业绩:新郑市轩辕湖景观绿化工程三期(南岸、西岸)工程监理项目

五、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67683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5-6177266  18637192612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授权代表需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