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园林路西延(凌云路—稻香路)工程施工及监理中标公示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就平顶山市园林路西延(凌云路—稻香路)工程施工及监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园林路西延(凌云路—稻香路)工程施工及监理
招标编号:施工编号:PZC2018-1700Bg-71217;监理编号:PZC2018-1701Ag-71218;
二、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建设内容:道路走向为东西走向的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1.031公里,道路规划红线为40米,三幅路型式,双向四车道。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雨、污水)、交通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1833.614907万元;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4、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不含绿化工程);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含绿化工程);
5、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6、质量要求:合格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公告于2018年9月25日~2018年9月30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中标公示发布媒介同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10月16日
评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评标结果信息:
施工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市市政工程公司
投标总价:16680852.09 元 得分:83.23分
项目经理: 代树立
技术负责人:吴予宁 施工员:王海群 质量员:李涛 安全员:张建红
资料员:韩俊红 材料员:盛辉
业绩: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2015年度第一批工程施工三标段
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道路提档升级改造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平顶山市平安大道东段大修工程(东高皇村-许南公路)第二标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16383984.23元 得分:81.48分
项目经理: 魏俊收
技术负责人:王凯 施工员:李毅新 质量员:徐继尧 安全员:徐跃生
资料员:于金燕 材料员: 王永强
业绩: 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2015年度第一批工程施工二标段
平顶山市湛北路西延工程I标段(K1+300-K2+520)工程
平顶山市新华区花程线至边庄道路建设工程、平顶山市新华区创新路延长线(三基碳素至胡庄)建设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总价:16510131.97元 得分:79.19分
项目经理:张轶实
技术负责人:金超 施工员:姜玉君质量员:王同生 安全员:冯景文
资料员:郭燕群 材料员:程军锋
业绩:郑州市京港澳高速辅道(陇海快速路-新龙路)工程
商丘市水源路改建工程(梁园路-凯旋路)第三标段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二十一大街(经南十三路-经南十七路)、经南十六路(经南十八路-经开第二十五大街)、经南十一路 (京珠东环路-经南第二十二大街)、经南十一路(经开第二十三大街-芦医庙大街)道路工程施工二标段
监理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平顶山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投标总价:386000.00 元 得分:90.72分
项目总监:姚东洋
项目组成人员:李平德 陈敬乾张爱民 秦丽钢 娄仙会 王晓笛 白涵丹
业绩: 平顶山市开发一路北延工程
平顶山市湛南新城长江路西段道路工程
宝丰县春风路道路改建、人民路景观绿化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宝丰县盛宝路(科技路-东四环)、昌茂路(盛宝路-S241时南线)新建工程(二标段)
宝丰县君文路及龙兴南路监理服务
第二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市科正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387000.00元 得分:58.73分
项目总监: 闫水彪
项目组成人员:张亚军、王晓辉、陈喜增、苏小龙
业绩:宝丰县冯异路(君文路-焦柳铁路)段监理服务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平顶山市金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390000.00元 得分:57.94分
项目总监:刘杰
项目组成人员:贾国庆、殷玄伟、孙国峰、张红旗、张梦圆
业绩:宝丰县文峰路(龙兴路-西环路)道路新建工程施工及监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建设大厦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17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君临天下4号楼1单元1302号
联 系 人:姜先生 任女士
联系电话:15660598516 18738187027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