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建学院西校区东院(文管学区)5#学生宿舍楼工程结果公示
河南城建学院西校区东院(文管学区)5#学生宿舍楼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慧霖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城建学院的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河南城建学院西校区东院(文管学区)5#学生宿舍楼工程
1.2、招标编号:HLZBJ-19-010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本工程为河南城建学院西校区东院(文管学区)5#学生宿舍楼工程,砖混结构,地上六层,建筑面积5336.17㎡,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资额约1300万元。
2.2、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
(1)1标段:河南城建学院西校区东院(文管学区)5#学生宿舍楼工程施工;
(2)2标段:河南城建学院西校区东院(文管学区)5#学生宿舍楼工程监理;
2.3、招标范围
(1)1标段: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标段:河南城建学院西校区东院(文管学区)5#学生宿舍楼工程施工全阶段的监理服务;
2.4、计划工期
(1)1标段:270日历天;
(2)2标段:具体以招标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工期为准;
2.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2019年5月30日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慧霖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网(http://www.hlgcgl.com/)》上发布
四、评标结果:
评标日期:2019年6月25日
评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第一标段:施工标段
本次投标有5家单位报名,其中4家单位未通过初步评审形式审查,只有一家单位通过初步评审,不具有竞争性,无法进入详细评审,此标段招标流标;
1.河南大显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形式审查未通过,投标文件已标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的文字不正常;
2.中商建投建设有限公司:形式审查未通过,投标文件已标工程量清单没有造价人员执业印章和签字;
3.河南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形式审查未通过,投标文件已标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头的文字不正常;
4.河南宏祥建设有限公司:形式审查未通过,投标文件已标工程量清单没有造价人员执业印章;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市金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81900.00元
工期:具体以招标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工期为准;
质量:合格标准; 得分:93.1
项目总监:许仁勇
项目组成人员:许仁勇、高志军、高涛、闫二顺、徐军广、熊玉海、张红旗、李敬都、吕鹏飞
业绩:
1.卫东区五一路小学教学楼;
2.汝州市滨河路小学新建项目;
3.汝州市洗耳第二中心幼儿园等五所新建幼儿园和米庙郭营小学改扩建
幼儿园工程;
4.汝州市小屯镇第五初级中学等12所学校项目;
5.平顶山市第四十四中学整体重建校安工程;
6.汝州市沃土大厦建设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诚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68000.00元
工期:具体以招标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工期为准;
质量:合格标准; 得分:79.89
项目总监:周冠鹏
项目组成人员:周冠鹏、赵永刚、尹世文、刘素军、张中强、袁子刚、王作奇、李彩婷、徐向前、王冰
业绩:
1郏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门急诊医技楼建设工程;
2郏县人民医院迁建病房楼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3.叶县盐都街道办事处焦庄学校监理项目;
4.平顶山市第八中学新建教学楼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市科正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95000.00元
工期:具体以招标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工期为准;
质量:合格标准; 得分: 63.17
项目总监:闫水彪
项目组成人员:闫水彪、王爱荣、王晓辉、王晓云、张亚军、陈喜增、苏小龙
业绩:
1.明珠东方国际(平顶山市卫东区吴寨棚户区改造工程);
2.平顶山市曹镇中学二期工程监理;
3..汝州市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
五、中标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慧霖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网(http://www.hlgcgl.com/)》上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城建学院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375-2089067
代理机构:河南慧霖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平顶山新华区建设路西段云顶灯饰城内1号楼3楼1-5号
联系人: 胡女士 联系电话:0375—6161678 19939025106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