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张泉庄村安置区施工结果公示
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兴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平顶山市新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张泉庄村安置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张泉庄村安置区施工
1.2、采购编号:HNYDPDS2019-56
二、招标项目概况
2.1、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约300906.6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94360.37 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约106551.31平方米 ;配建小区内道路硬化铺装、绿化景观、大门及围墙、以及给排水、电力、消防等配套基础设施。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2.3、施工工期: 36个月;
2.4、质量要求:合格;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投资约805549395.97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9年6月24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建设信息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站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4.1、评标时间:2019年7月18日
4.2、评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788562971.52元
得分:81.74
工期:36个月;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 冯秀梅
注册编号:津112171814739
技术负责人:崔新军
职称:高级工程师
项目组成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赵凤琴施工员:曹鑫宝、李国栋、宋健明
质量员:李贞英、杨微、王星 材料员:马娟、王艺成、杨亚维
资料员:张晓华、丁海艳 安全员:李伟、赵丹华、冯立君、张朋刚、程源
业绩:1、复盛农转非安置房二期工程三标段(G-1~G-8 号楼)
2、重庆两江新区北碚水土万寿公租房配件廉租房项二标
3 、重庆两江新区北碚水土万寿公租房配件廉租房项一标
4 、重庆两江新区北碚水土万寿公租房配件廉租房项三标
5、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组团棚户区改造工程五号还迁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6、重庆两江新区龙兴聚居区北公租房项目部一组团一标段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西安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797513709.20元
得分:72.18
工期:36个月;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葛向欣
注册编号:陕153161673648
技术负责人:狄娜
职称:工程师
项目组成人员:造价师:高嫚 施工员:任刚
质量员:惠辉 专职安全员:常远
安全员:罗悦 资料员:梁文婧
材料员:刘彦锋
业绩:1、上庄村(灞柳小区)公租房项目施工总承包
2、宜宾临港开发区大学城职业教育基地-西华大学宜宾研究院项目(一期)
3、巴彦淖尔市保税物流中心(B 型)EPC 总承包建设项目
4、西安火车站改造安置楼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5、西安高新生物医药产业研发聚集基地项目施工二标段
6、向阳沟公租房建设项目Ⅱ标段施工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市正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02429359.99元
得分:72.01
工期:36个月;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阎东杰
注册编号:豫141141518687
技术负责人: 周涛
职称:高级工程师
项目组成人员:注册造价师工程师:高春生 安全员:张高峰
施工员:任鹏 质量员:卫兵
资料员:王宁霞 材料员:王彭博
业绩:1、翰林雅苑住宅区A 区总承包工程
2、康桥原溪里二号院1、2、3、5、6、7 号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施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初步评审、资格评审,本项目共有13 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资格评审。在响应性评审中,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不符合响应性评审中工程量清单要求,未通过响应性评审,其他12 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响应性评审。
六、发布媒体:
本次评标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建设信息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站上发布。
七、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兴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0375-7665210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凌云路与园林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蓝天学校
六楼
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女士
联系电话:18537586813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南胜利跆拳道8楼
行政监督部门及其代码:平顶山市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 12410400F7371052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05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表或其授权代表(授权代表需为本公司正式员工,且与递交投标文件委托人一致)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