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佳·英郡(二期)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公示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源众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帝佳·英郡(二期)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帝佳·英郡(二期)项目施工总承包
1.2招标编号:DCZBHT-2020-3083
二、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湛河区姚电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
2.2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为50333.62㎡,约75.46亩;总建筑面积约309074.94㎡,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20000㎡,其中住宅面积约200000㎡,配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5287.9㎡,幼儿园建筑面积2900㎡,社区及物业用房建筑面积855㎡,地下建筑面积89074.94㎡;建筑最高高度不超过100m;建设总投资为6.85亿元;
2.3建设内容:本工程为帝佳·英郡(二期)项目施工总承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8栋33F住宅楼,3栋31F住宅楼,配套3F沿街商铺及公共配套用房(物业用房、幼儿园、开闭所)。
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 1#2#3#4#5#6#7#13#14#15#16#楼的土建、给排水、电气、采暖、消防、自动报警系统、通风防排烟系统,地下车库土建、压力排水系统、电气、消防、自动报警系统、通风防排烟系统, 1#2#3#地下车库土建,物业用房的土建、给排水、电气工程,幼儿园土建、给排水、电气、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挡烟垂壁,开闭所,建筑垃圾外运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7施工工期:110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三、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0年4月30日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发布媒体同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0年5月26日
评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评标结果:
无否决投标情况。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信国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677859056.42元 得分:85.52
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杨驿 注册编号:川151161727502
项目组成人员: 王全莹、王峻峰、邹金峰、胡小合、蔡伦、罗 彬、文罡、王俊、倪天兵、杨万兵、范海洋、邹何川、刘富亮、凌伟、李可、李文贵、杨小兰、刘宏、陈思燕、张露、刘海燕
项目经理业绩:成都东原西岸三期项目建安施工总承包工程
企业业绩:1、广高新城项目二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D标段
2、“东原.西岸四期”商住楼项目
3、第五城一期(1-41号楼及地下室)
4、第五城(宗地三)一期1-27#楼及相应地下室
5、之江国际花苑3-5#--3-14#楼(含地下车库)项目建筑安装总承包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677787317.61元 得分:74.1
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王希岩 注册编号:津112060700835
项目组成人员: 何蒙、曹运周、陈 燕、马 娟、李佳丽、张耀星、王新雨、蒲亚平、王永胜
项目经理业绩:郑东新区白沙组团雁鸣社区B 区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企业业绩: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七至第九棚户区施工总承包第八标段
2、重庆两江新区北碚水土万寿公租房配建廉租房二组团BT项目二标段
3、重庆两江新区北碚水土万寿公租房配建廉租房项目二组团三标段
4、复盛农转非安置房二期工程三标段(G-1~G-8号楼)
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总报价:678863790.44元 得分:71.53
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李小平 注册编号:赣136131305827
项目组成人员:舒多根、熊超、张明霞、简丽超、黄璐、王贤涛、顾秋香、龚斌、李明
项目经理业绩:金湖家园17#18#楼、22#23#楼、24#25#楼、26#27#楼、28#楼、29#楼、30#楼、31#32#楼、地下车库1、地下车库2
企业业绩:1、南湖片区改造项目三号安置点(汇福苑)工程
2、娄桥街道农房改造安置工程D-25地块(原D-24地块-东风村)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源众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志超
联系电话:0375-2290209
地 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姚电大道中段帝佳英郡8号楼第四间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娇娇
联系电话:0375-6199517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 (经三路与纬五路交汇处)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