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改善性住房项目平XC(2020)014号、平XC(2020)007号和平XC(2020)008号地块规划方案设计和建筑施工图设计中标结果公示
博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平煤神马平绿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改善性住房项目平XC(2020)014号、平XC(2020)007号和平XC(2020)008号地块规划方案设计和建筑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改善性住房项目平XC(2020)014号、平XC(2020)007号和平XC(2020)008号地块规划方案设计和建筑施工图设计
项目编号:平公资建2020191号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和日期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平顶山建设信息网》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5月22日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0年6月16日
四、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纺织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杭州和乘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1773682.00元 综合得分:86.56分
设计周期:24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李楠 注册证书编号:074100524
质量要求:(1)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规程等规定的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2)设计内容须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的标准要求
人员:项目负责人:李楠,电气专业负责人:张伯臣 ,结构专业负责人:柯永超 ,建筑专业负责人:李楠 ,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刘中勇 ,暖通专业负责人:王毅 ;
企业业绩:1.云台山恒大养生谷项目(1008亩)规划方案、施工图设计;
2.焦作(中恒)养老城项目;
3.砀山恒大林溪郡项目建设工程设计;
4.禹州市·尹庄村城中村改造。
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城乡规划乙级
企业地址:郑州市场街69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2312246.00元 综合得分:74.76分
设计周期:28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刘登科 注册证书编号:194101139
质量要求:(1)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规程等规定的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2)设计内容须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的标准要求
人员:项目负责人:刘登科,电气专业负责人:杨永刚 ,结构专业负责人:王涛 ,建筑专业负责人:刘坦 ,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刘志伟 ,暖通专业负责人:高建红 ;
企业业绩:1.郑州马寨灏宇数字包装产业园;
2.泷悦华筑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3.郑州华南城·盛世广场项目;
4.左岸佳苑。
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城乡规划乙级
企业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7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赟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河南省民防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2011600.00元 综合得分:73.70分
设计周期:24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倪梁峰 注册证书编号:124100762
质量要求:(1)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规程等规定的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2)设计内容须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的标准要求
人员:项目负责人:倪梁峰,电气专业负责人:伍其 ,结构专业负责人:郭晓辉 ,建筑专业负责人:倪梁峰 ,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李超 ,暖通专业负责人:韩用坤 ,造价专业负责人:靳中甫 ;
企业业绩:1.郑州市郑东新区育翔公租房小区项目设计;
2.汉飞·世界城;
3.漯河市郾城区书香门第旧城改造项目;
4.汝州市天泽湾国际医养温泉小镇。
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城乡规划乙级、建筑行业人防工程甲级
企业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路210号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57366.31元,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六、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平顶山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平煤神马平绿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毅军
联系电话:18667311190
联系地址: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职工休养院5号楼
代理机构:博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普光
联系电话:0371-55958768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开区经开第九大街与航海路交叉口正商经开广场3号楼2单元509室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次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