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湛河区曹镇乡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0zh-060-gk
2、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湛河区曹镇乡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3日
5、评审日期:2020年12月8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工程概况:平顶山市湛河区曹镇乡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所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021乡道以北,五虎刘村以东,白龟山水库大坝以南,李苗路以西区域,该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200T/D。本工程主要为格栅井、化粪池、调节池、清水池、污泥池、设备房、一体化污水处理池(基础、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MBR膜池、消毒池)、厂区道路、排水沟、路灯、工艺部分、河道水闸提升站施工及一体化设备、河道水闸提升站设备购置安装。
2.招标范围:平顶山市湛河区曹镇乡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所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021乡道以北,五虎刘村以东,白龟山水库大坝以南,李苗路以西区域,该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200T/D。本工程主要为格栅井、化粪池、调节池、清水池、污泥池、设备房、一体化污水处理池(基础、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MBR膜池、消毒池)、厂区道路、排水沟、路灯、工艺部分、河道水闸提升站施工及一体化设备、河道水闸提升站设备购置安装(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建设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潘庄村西北处,石五线南侧
6.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威沃水系统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牵头人)、江苏安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员)
投标总报价:6049084.89元 得分:71.99分
项目经理:殷晓红 级别:贰级 注册证书号:苏232131324141
技术负责人:杨东才
管理成员:张恒瑞、刘亮、崔卉、孙峰、苏越
企业业绩:
(牵头人)1.南京邵处水库生活污水水处理工程设备供货及安装
2.国家电投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灵丘县40千瓦风电供暖示范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消防水泵设备
3.云上健康城中心污水处理系统
4.缤格汇生活广场综合体负一层水系工程
(成员):
1.滨江风光带燕子矶新城十里长沟西支至港池段提升工程驿站项目
2.北京东路小学分校附属阳光幼儿园幼儿戏水池改造项目
3.宁波中糖物流有限公司汽车衡基础,布线管,周围路面破损修复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誉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5,645,389.68元 得分:71.6分
项目经理:田禾旺 级别:贰级 注册证书号:豫241181832521
技术负责人:李丽军
管理成员:徐庆伟、曹辉、莫超、吴红波、刘璐
企业业绩:
1.襄垣县综改区六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
2.乡宁县台头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施工(二次)
3.获嘉县位庄乡马营桥村污水处理站、排水管网及公厕项目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盛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5,708,282.39元 得分:68.88分
项目经理:田富强 级别:贰级 注册证书号:豫 241111121936
技术负责人:张涛
管理成员:彩燕、彩营、程琳琳、田富全、赵晶、彩文明
企业业绩:
1.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2.舞钢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舞钢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3.济源市盘溪河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
4.淮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项、淮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2标段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中标人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43940元。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湛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375-399813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11005471936w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湛河区曹镇乡人民政府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曹镇乡社会法庭附近
联系人:李延可
联系方式:0375-7502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荣之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和顺路公园南门嘉荷天城0326003号
联系人:李浩磊
联系方式:17737565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浩磊
联系方式:17737565013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