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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光路(四矿路)、闫庄路、苏庄路北延、凤凰路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变更及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5-10 浏览次数:

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对辉光路(四矿路)、闫庄路、苏庄路北延、凤凰路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现对招标文件中以下问题进行变更:

一、原第一、二标段设计招标文件:

P32投标函中:1.经现场踏勘和研究(项目名称)第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就上述设计任务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投标报价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中设计费取费标准计取,投标报价(元):大写:     ,小写:      。

P33投标函附录中:

投标报价(元)

大写:

小写:

 

现变更为:

P32投标函中:1.经现场踏勘和研究(项目名称)第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就上述设计任务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投标报价(%)参考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中设计费取费标准的       %计取。

P33投标函附录中:

投标报价(%)

参考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中设计费取费标准的     %计取。

 

二、原第三、四标段勘察招标文件:

P29投标函中:1.经现场踏勘和研究(项目名称)第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就上述勘察任务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投标报价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中勘察费取费标准计取,投标报价(元):大写:      ,小写:      。

P30投标函附录中:

投标报价(元)

大写:

小写:

 

现变更为:

P29投标函中:1.经现场踏勘和研究(项目名称)第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就上述勘察任务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投标报价(%)参考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中勘察费取费标准的       %计取。

P30投标函附录中:

投标报价(%)

参考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中勘察费取费标准的     %计取。

 

三、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统一参考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中设计/勘察费取费标准计取,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作无效投标报价,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第一、二标段:均参考设计费取费标准的60%计取。

第三、四标段:均参考勘察费取费标准的50%计取。

四、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黄主任            联 系 电 话: 0375-2633913

招标代理机构: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联 系 电 话:0375-7670827/15093857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