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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园林路西延(凌云路—稻香路)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变更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9-21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园林路西延(凌云路—稻香路)工程施工及监理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园林路西延(凌云路—稻香路)工程施工及监理

2.2、招标编号: 施工编号:PZC2018-1700Bg-71217;监理编号:PZC2018-1701Ag-71218;

2.3、要求工期:15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总投资约1833.614907万元;

2.6、招标范围:一标段施工: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二标段监理:本项目施工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含绿化工程);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施工;二标段监理;

2.8、建设地点:本项目于新华区,在建设路以北、凌云路以西、稻香路以东;

2.9、工程规模:道路走向为东西走向的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1.031公里,道路规划红线为40米,三幅路型式,双向四车道。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雨、污水)、交通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施工: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且项目经理本人签字的书面形式承诺),拟担任的项目经理近期有变更的,需提供其变更公告网上查询页面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变更证明材料,涉及争议部分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豫建建〔2015〕23号)进行处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和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8年1月至2018年7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网页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3.5投标人在2015年1月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已完工合同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公示查询网页打印页、中标通知书、合同);

3.6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 ”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投标人近三年度(2015、2016、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如投标单位成立年限不足三年,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会计报表);

3.8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

二标段监理:

4.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4.4近三年度(2015、2016、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17年7月-2018年7月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页面截图);

4.6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招标人有权在中标后对中标人的人员、机械设备等综合实力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者除取消中标资格外,列入不良记录,并承担相关行政和法律责任(须提供由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承诺书)。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报名时间:2018年 9  月 25  日0时0分~2018年  9 月 29   日23时59分。

5.2 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5.3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9月 25 日0时0分~2018年9月  29  日23时59分。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9月 25  日0时0分~2018年  10  月 15  日24时。

(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账号:(保证金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3)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4)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5)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10 月16 日上午11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楼七楼)。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17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建设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先生 任女士         联系电话:  15660598516   18738187027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君临天下4号楼1单元13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