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湛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白龟山水库北侧104高程内违建别墅拆除项目”的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白龟山水库北侧104高程内违建别墅拆除项目
二、招标编号:2020zh-010-gk
三、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0年4月24日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发布了招标公告。
四、变更内容:
1、原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2建设地点:湛河区曹镇乡齐务村、曹坑村、宋寨村、大黄庄村,湛河区河滨办湾李村、陶寨村、杜庄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湖滨办东留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应滨办东滍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滍阳镇北滍村(龙翔大道与秋实路交叉口附近)、东滍村(龙翔大道与秋实路交叉口附近)、韩寨、梁庄村、西滍村”。
现变更为“2.2建设地点: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湖滨办东留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应滨办东滍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滍阳镇北滍村(龙翔大道与秋实路交叉口附近)、东滍村(龙翔大道与秋实路交叉口附近)、韩寨、梁庄村、西滍村”。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 建设地点 | 湛河区曹镇乡齐务村、曹坑村、宋寨村、大黄庄村,湛河区河滨办湾李村、陶寨村、杜庄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湖滨办东留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应滨办东滍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滍阳镇北滍村(龙翔大道与秋实路交叉口附近)、东滍村(龙翔大道与秋实路交叉口附近)、韩寨、梁庄村、西滍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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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变更为:
1.1.5 | 建设地点 |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湖滨办东留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应滨办东滍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滍阳镇北滍村(龙翔大道与秋实路交叉口附近)、东滍村(龙翔大道与秋实路交叉口附近)、韩寨、梁庄村、西滍村 |
3、原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6招标范围:白龟山水库北侧104高程内违建别墅拆除项目,包括湛河区曹镇乡齐务村、曹坑村、宋寨村、大黄庄村,湛河区河滨办湾李村、陶寨村、杜庄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湖滨办东留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应滨办东滍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滍阳镇北滍村(龙翔大道与秋实路交叉口附近)、东滍村(龙翔大道与秋实路交叉口附近)、韩寨、梁庄村、西滍村的违建别墅拆除,33处53幢,共需拆除面积约6万平方米”。
现变更为:“2.6招标范围:白龟山水库北侧104高程内违建别墅拆除项目,包括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湖滨办东留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应滨办东滍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滍阳镇北滍村(龙翔大道与秋实路交叉口附近)、东滍村(龙翔大道与秋实路交叉口附近)、韩寨、梁庄村、西滍村的违建别墅拆除,33处53幢,共需拆除面积约6万平方米”。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 招标范围 | 白龟山水库北侧104高程内违建别墅拆除项目,包括湛河区曹镇乡齐务村、曹坑村、宋寨村、大黄庄村,湛河区河滨办湾李村、陶寨村、杜庄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湖滨办东留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应滨办东滍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滍阳镇北滍村(龙翔大道与秋实路交叉口附近)、东滍村(龙翔大道与秋实路交叉口附近)、韩寨、梁庄村、西滍村的违建别墅拆除,33处53幢,共需拆除面积约6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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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变更为:
1.3.1 | 招标范围 | 白龟山水库北侧104高程内违建别墅拆除项目,包括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湖滨办东留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应滨办东滍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滍阳镇北滍村(龙翔大道与秋实路交叉口附近)、东滍村(龙翔大道与秋实路交叉口附近)、韩寨、梁庄村、西滍村的违建别墅拆除,33处53幢,共需拆除面积约6万平方米。 |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顶山市湛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平顶山市火车站向东200米路南
联系人:李宏林
联系电话:15003751369
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联系人:金广涛
联系电话:13323756823
邮箱:pingdingshanfd@163.com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湛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375-399813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11005471936w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
2020年4月 27 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
4.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