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城区党校排污管道敷设工程变更(补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采购项目编号:2021-01-27
2、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党校排污管道敷设工程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1年6月7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网站上同时发布。
4、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6 月 28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监理标段招标文件
2、更正内容:
2.1原监理标段招标文件招标公告2.3与续表1.4.1中第3条业绩要求:企业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市政项目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
现变更为业绩要求:企业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市政项目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网上中标公示截图)
2.2原监理标段招标文件续表10.8招标控制价 监理费招标控制价: 32.96 万元 本次招标的监理费报价不得高于该招标控制价。
现变更为10.8 招标控制价 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32.96万元,投标报价以费率报价。最终结算价以中标人投标费率计算后超过32.96万元(含32.96万元),最终以32.96万元结算;最终结算价以中标人投标费率计算后不超过32.96万元,以中标人投标费率计算价结算。本标段采用费率招标,以施工建安费(以最终审计决算为准)为基准,在其1.5%-1.8%(含1.5%、1.8%)范围内,投标人自主投报投标报价。
2.3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中公告第三条的1.6其与文件续表中1.4.1第6条: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
现变更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中公告第三条的1.6其与文件续表中1.4.1第6条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2.4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与监理标段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6月7日00时00分整至2021年 6月27 日(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23时59分)
变更为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23时59分)
2.5原开标时间:2021年6月2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变更为开标时间:2021年7月1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2.6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与监理标段续表内开标时间同截止时间(变更后的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其他事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 标 人: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5-2667699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宏图路
2.代理机构:天津亨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375-2728006
代理机构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菊香路信息产业园2号楼7楼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春平
电话:0375-272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