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典·御府17#楼(幼儿园)工程变更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项目编号:DCZBHT-2022-3042
2、原公告的项目名称:东方今典·御府17#楼(幼儿园)工程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2年2月25日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21日9时20分(北京时间)
2、变更内容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
2.1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7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
2.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
2.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总则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5)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第三章 评标办法“2.1.2 资格评审标准”中“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5 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3)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备注:与资格审查业绩可重复使用”。
现变更为:
2.1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7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删除。
2.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删除。
2.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总则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5)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删除。
2.4 第三章 评标办法“2.1.2 资格评审标准”中“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删除。
2.5 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3)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中“备注:与资格审查业绩可重复使用”删除。
3、其他补充内容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内容均作此变更,以此次变更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4、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5-2218959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西段焦店沉陷区东方今典营销中心二楼(经九路纬五路交汇处)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85907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 (经三路与纬五路交汇处)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