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11月30日下午,在全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在会议室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党员干部在宪法学习宣传中走在前,做表率。
会上,班子成员朱富平同志宣读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的通知。并就活动主题、时间安排、活动内容、有关要求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大家通过宪法知识宣传学习,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争做制度执行表率,同时要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推动宪法、法律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朱富平同志还对宪法基本知识进行了讲解,对宪法的修改方式、宪法的修改机关、宪法的修改程序进行了阐释。他说,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徽、国歌及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全表全国代表大会,是宪法的制定和修订机关,为了保持宪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宪法修正案及宪法修改,需经过全国人大代表五分之一以上人数提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人数通过。
最后朱富平同志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四部宪法的制定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做了阐述,让大家对宪法有了更深、更新的理解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