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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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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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交易主体和相关单位:
为适应建筑业发展,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行为,贯彻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新修订的《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豫建行规〔2023〕3号)(以下简称《新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2月24日起,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时,全面实施《新办法》。
二、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加强与本地相关部门的协调对接,确保做好《新办法》执行工作,同时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工作。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