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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安委会要求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2-11-19 浏览次数:

平建【2012390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

现将市安委会《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安委会要求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平安委办[2012]5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打非治违”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坚定信心和决心,坚决克服疲劳厌战、麻痹松懈情绪,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措施,确保“回头看”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执法检查。各单位要针对第四季度安全生产特点和事故发生规律,对照《通知》中“回头看”活动的主要内容,认真梳理、查找、分析前一阶段“打非治违”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认真加以解决。要继续将施工现场超高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临边洞口、临边用电、现场消防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起重设备检验检测、安拆单位资质、操作人员资格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作为检查重点,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或生产经营场所,要检查“重患必停”原则,坚决实行停工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责任到人。

三、统筹推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单位要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与“百日安全生产攻坚战”、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守卫平安”消防安全排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研究完善“打非治违”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促进“打非治违”制度化、常态化。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相关单位要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工作报告,并于1212日前报市住建局安监站。

电话:0375-2633995 邮箱:pdsanjianzhan@126.com

附件: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安委会要求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点击下载]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1119